高速公路1968
Taiwan Area National Freeway Bureau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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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注意**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之1規定,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,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、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、通話、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,處新臺幣三千元罰鍰。請汽車駕駛人於上述情形下,勿使用本軟體,如有使用需要,請交由車內其他人操作使用,以免受罰並維護行車安全,高速公路局提醒您。 ********** 「高速公路1968」係由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發行,提供專屬您的高速公路路況資訊整合服務。 (1)單鍵快速直撥1968高速公路局客服,提供路況語音查詢、拖救請求及專人諮詢服務。如您同意,會直接將您的基本資料與所在位置傳送至客服中心,加速服務。 (2)提供全臺國道...